您好,據目前民航規定香水屬於易燃物品是不能隨身攜帶的,它不包括在限定可攜帶的100ml的液體之內。但可以放在包裹裏託運。
如果您攜帶的是在始發地,或中轉地免税店購買的香水,最外面的塑料包裝未開封,且保留小票,是可以隨身攜帶的。
另附首都機場最新液態物品攜帶規定:
首都機場開始執行國內航班禁止攜帶液態物品新規定
首都機場已從2008年3月14日起,開始執行民航總局《關於禁止旅客攜帶液態物品乘坐國內航班的公告》。首都機場提醒乘坐航班出行的旅客,關注公告要求,做好出行準備。首都機場為確保旅客候機飲用水的需要,將在航站樓內提供免費的飲用水。
按照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發佈的公告要求: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但可辦理交運,其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
旅客攜帶少量旅行自用的化粧品,每種化粧品限帶一件,其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並應置於獨立袋內,接受開瓶檢查。
來自境外需在中國境內機場轉乘國內航班的旅客,其攜帶入境的免税液態物品應置於袋體完好無損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並須出示購物憑證,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後方可攜帶。
有嬰兒隨行的旅客,購票時可向航空公司申請,由航空公司在機上免費提供液態乳製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攜帶必需的液態藥品,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後,交由機組保管。
乘坐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其攜帶的液態物品仍執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2007年3月17日發佈的《關於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中有關規定。
首都機場提醒乘坐國內航班出行的旅客,出行前按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準備工作,以免延誤行程。同時,為確保旅客候機飲用水的需要,航站樓將提供免費的飲用水。
機場24小時問詢電話:010-64541111645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