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買賣實物黃金,需要有相適應的經營範圍。自1992年國務院廢止《金銀管理條例》後,金銀不再做為國家管制商品,價格也逐漸放開。時至今日,黃金,白銀只是做為工業原料或首飾原料。
企業只需要到市場監督管理局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