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説健康證的有效期為自體檢合格之日的一年。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健康證明是由有資質的機構如:疾控中心、醫療機構在對證件持有者進行了相關項目的健康體檢後,出具的證件持有者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