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藥店的從業人員,前往縣市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每年一次的身體健康體檢時,必須帶上本人身份證及其身份證複印件、本店的《營業執照》或《藥品經營許可證》複印件前往登記體檢。
體檢合格的,體檢機構待檢查結果出來後,會製作《健康證》,並通知本人前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