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夫妻關係走到了盡頭,便會通過離婚的方式來結束。目前國內的兩種離婚方式,都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呢?下面就來詳細告訴你!僅供參考。
離婚需要什麼手續?目前國內的離婚方式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達成協定,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則是雙方未達成協定,通過向法院訴訟判決離婚。無論是哪種方式,都涉及到財產和子女撫養的糾紛,所以一定要謹慎對待,接下來就詳細告訴你兩種離婚方式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第一、協議離婚登記的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第二、協議離婚登記的流程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第三、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通知單》,並提供有關法律諮詢服務。
凡當事人自願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第四、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經濟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於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第五、離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離婚登記每對9元。
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
離婚訴訟狀的寫作要求:
1、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2.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3、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4、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第二, 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這裏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複印件。
第三、訴訟離婚的地點
拿着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3份(自己留1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層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法院判決離婚的過程
1、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後,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2、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調解成功的,發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將繼續開庭。
3、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第五、訴訟離婚需要的證件
1、離婚起訴狀。
2、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
3、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複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方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