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詞條給網絡安全的定義是,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絡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絡處於穩定可靠的運行狀態,以及保障網絡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網絡安全產生的威脅包括竊聽或嗅探、假冒、重放、流量分析、破壞完整性、拒絕服務、資源的非授權使用、陷阱門/特洛伊木馬、病毒、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