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講,運動員在比賽準備階段需要主動與裁判長或裁判員舉手示意,表示本運動員將要上場比賽讓裁判員做好準備評判分數的準備。
大部分正規的比賽均要求上場的運動員務必要舉手示意。通常是當運動員上場比賽前站立在比賽所准許的區域內用右手舉手示意,得到裁判長黙許和動作示意後方可進行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