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班生的轉學問題,一般是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公辦學校)。各地方的政策不一樣,父母或者監護人必須在當地合法居住一年以上,需要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户口本、居住證、工作證明、房產證明或者租房證明、子女的原就讀學校的學生手冊等資料。
具體步驟差不多,先去住所地找有學位的學校接收,如果沒有學位,就由區教育局協調規劃安排入學,原則上就近安排然後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寫轉學申請表,提交轉學的相關材料。
一般情況下理由正當,是可以正常轉學的,不同意的會説明理由。轉入學校獲得通過信息後,會通知學生正常入學,並且調取學生的學籍檔案。
轉學流程都是管理系統完成,一般情況下轉出轉入都是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