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三星級以上酒店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旅遊、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