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經歷過這些事情的意思。
“事”,普通話讀音為shì,最早見於商朝甲骨文時代。“事”的基本含義為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如事情、事件引申含義為變故,如事故、事端職業,如謀事關係和責任,如你走吧,沒你的事了。
在日常使用中,“事”常做動詞,表示役使,如事役。
引證解釋:
⒈ 經典規定的常道。引
《史記·太史公自序》:“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
漢徐幹《中論·智行》:“禳禍於忽杪,求福於未萌,見變事則達其機,得經事則循其常。”
⒉ 治理世務。引
三國魏劉劭《人物誌·八觀》:“智能經事,未必及道。”
《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然其聲教遺言,皆經事綜物,公誠之心,形於文墨,足以知其人之意理,而有補於當世。”
⒊ 頂事耐用。引
《宦海》第十七回:“況且那外堂工夫又是些傷筋動骨的勾當,有幾個不經事的,不上半個月,就得吐血咳嗽的病,並且死了好幾個。”
李劼人《天魔舞》第八章:“這對於她,已是第三隻手錶,真經事,足足帶了七個月,尚未被她弄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