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逐年遞減的。
前三年沒出險的情況下,每年保費下浮10%,也就是説你第一年上的強險是標準保費,從第二年開始下浮10%,第三年從第二的基礎上再下浮10%,第四年從第三年的基礎再下浮10%,第五年就沒有下浮,在沒有出險理賠的情況下,最多下浮30%。
根據國家規定,在上年未出險的基礎上,下年購買可享受10%的優惠,依此類推,每年遞減10%,至七折時不再降低。但是,如果上年產生道路死亡事故的,將要上浮30%。 對於交強險來費率浮動因素及比率如下:
1、上一個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10% 2、上兩個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20% 3、上三個及以上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30% 4、上一個年度發生一次有責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 5、上一個年度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10% 6、上一個年度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