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是經高校招生錄取,省教育主管部門批准錄取的考生,由高校統一發放表示同意該考生進入該校就讀的一種通知文書,具有法律效力。錄取通知書上一般須註明錄取人姓名、身份證編號、高考考號、錄取批次、科類、錄取專業、報到註冊時間、加蓋錄取高校公章。還須註明“該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字樣。
是的,軍校錄取考生的《入學批准書》由軍隊招生院校所在大單位招生辦公室,依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考生錄取名冊,加蓋公章發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