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20分。
依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在運營過程當中不得有拒載、議價、途中載客、故意繞道行駛,出租汽車駕駛員有這樣一些違法行為的應當加強繼續教育違法情節嚴重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對他進行延期註冊。如果發生這樣一些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行為,要由縣級以上的道路管理機構責令整改,並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出租車拒載罰款。
出租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扣分罰錢總結
扣20分:
1、 駕駛未取得出租汽車營運證的車輛,擅自從事出租車經營活動的。
2、 私自改裝、調整計價器,造成失準的。
3、 拒絕接受檢查的。
4、 在出租汽車經營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切負同等或主要責任的。
5、私自改裝、調整計價器,造成計費失準
6、出租或轉讓從業資格證的
7、將出租車交給無從業資格證件人員駕駛
扣10分:
1、 對有拒載、途中甩客行為的
2、不積極配合處理乘客投訴或者糾紛的
3、無正當理由擅自中斷服務
扣5分:
1、 對有議價、故意繞道行駛的/
2、 未經乘客同意,強行合乘的
3、 不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收費計價器待租標誌燈衞星定位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4、 不給付乘客專用發票的
5、未按規定配備有效消防器材的
6、接受預約而未前往載客的
扣3分
1、服務中使用服務忌語的
2、不按規定着裝、儀容儀表不整的
3、向車外拋物、吐痰或在車內抽煙
扣1分:
1、未按規定攜帶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
2、不按乘客意願使用音響和空調等設施設備的
加5分
1、 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等先進事蹟
加3分
1、拾金不昧、協助查處違法行為
加1分
1、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義務服務等社會公益活動
罰款:一萬到三萬
(一)未取得從業資格證或者超越從業資格證核定範圍,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轉借、出租、塗改從業資格證的。
罰款:50元以上200元以下:
(一)不按照規定攜帶從業資格證的 (二)未辦理註冊手續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
罰款:200以上2000元以下
下列行為: (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 (二)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 (三)不按照規定使用出租汽車相關設備 (四)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 (五)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 (六)不按照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票據 (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規定巡遊攬客、站點候客
(八)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拒載,或者未經約車人或乘客同意、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無正當理由未按承諾到達約定地點提供預約服務 (九)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違規收費或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違規收費 (十)對舉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
罰款:1000以上3000以下的
(一)聘用未取得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的 (二)聘用未按規定辦理註冊手續的人員,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不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繼續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