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但是現在已經很少用到了!2014、2015年左右中央政府出手整頓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的高風險行為,民企七零八落……這期間以及現在,BOT模式還存在,但數量已經比較少。
bot模式未完全禁止。
僅有小部分使用該模式。BOT項目存在的風險包括:政治經濟環境風險、法律政策風險、金融風險、前期運作風險、完工風險、運營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
其中,從權利轉移看,政府只是通過與項目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合同),將公共建設項目的經營權交給項目公司,項目公司則在經營一定的時期後將其轉交給當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