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字筆順:橫、豎、橫、橫折、豎、橫、撇
釋義:
1、物體振動時所產生的能引起聽覺的波:聲音。聲帶。
2、消息,音訊:聲息。不通聲氣。
3、説出來讓人知道,揚言,宣稱:聲明。聲辯(公開辯白)。聲淚俱下。聲嘶力竭。
4、名譽:名聲。
5、音樂歌舞:聲伎(女樂,古代的歌姬舞女)。聲色。
聲為上下結構的字,以田字格中間十字線為準,筆順為橫豎短橫,橫折,豎,橫,撇。注意士為田字格中間十字線上半部,短橫不宜與十字橫線並齊,稍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