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開車去。
1、免檢車輛,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定期發佈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確定的,根據有無免檢記錄確定車輛是否屬免檢車輛。2014年9月1日起,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麪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免檢制度。在此期間,每2年提供交強險憑證、車船税納税或免徵證明後,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檢驗標誌。
不需要。
6年免檢的車輛年審,不需要開車過去。 辦理流程: 車主本人攜帶以下資料,直接到當地的車管所進行申請年檢標誌,無需交錢。
1、行駛證(正副本)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
3、機動車交強險保單
4、車船税納税或免税證明。
5、如果是委託他人代辦,那麼還需要帶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機動車所有人簽名的書面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