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代辦。
2、需攜帶:身份證原件、調轉登記表(三份)、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
代辦需要:代辦人身份證原件、調轉人身份證原件或複印件、調轉登記表(三份)、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
3、流程:自行登陸河北省會計信息網→會計人員管理系統→調轉登記→填寫調轉信息提交申請申請→打印調轉登記表(一式三份)。
4、有信息變更、繼續教育未完成等情況時調轉會計專業學生在校期間至畢業年度視同參加繼續教育,但是需要提供畢業證到財政部門做記錄非會計專業學生視同社會人員,需從取得證書第二年度參加繼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