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繼續提名是被提名人在徵求意見或公示過程中產生異議,經調查核實後不影響,仍被繼續提名。
人事調整是一項嚴肅工作,必須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進行。
盲目否定任信肯定都不應該。
提名遇到異議,要本着對被提名人負責態度,以事實為根本,該提名的繼續提名,不該提名的堅決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