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育津貼給付標準如下:
若職工生育保險累計繳費在12個月及以上或連續繳納9個月以上,那麼生育津貼計算方法為:上年度單位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生育假)
若職工生育保險累計繳納月份在12個月以下或連續繳納月份小於9個月,那麼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為:已繳月份/12個月*上年度單位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生育假)
注意:如果上年度單位平均工資高於社平均工資三倍,那麼由單位補差職工本人工資高於上年度單位平均工資,也有單位補差。
現行上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15108元,繳費基數下限為3022元。 生育津貼上限是社保上限15108為基數。生育保險待遇依然可以到就近的區社保中心申領,同時就近的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也可以申領了。當然,因為申領生育保險待遇需要先至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計劃生育情況證明》,那麼在領取到《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後即可申領生育保險待遇,在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一處便可辦理所有業務,相對更簡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