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經有了自己的房子,還想再修門面做生意,以現在國家對農村土地的管控政策來看,很難。
第一,現在農村實行的是“一户一宅”的規定,國家對農村土地的管理也越來越嚴格。對農村房子的新建、翻修也開始審查。尤其是一宅一户政策出台以後,每農户名下只能有一套房子,並且宅基地的使用面積不得超過各省的規定,住房都是建在自家的宅基地上,並且要有相關的審批手續才能合法修建。
第二,如果修門面的話,理想的地理位置應該是臨近公路,也就是在公路兩側修建。對此《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有規定“不因公路邊的障礙物遮擋視線而發生交通事故,在公路兩側一定範圍內不應有建築物存在”。也就是説,想要在公路邊修建門面,辦理相關手續是十分困難的,基本上不會審批,就算有那個能力辦理好手續,門面距離公路的距離也有嚴格的規定。如果門面的地理位置不好,也就失去了它的價值。還不如不修。
第三,如果在農村已經有了宅基地,並且已經滿足一家人的使用需求,在這種情況下,儘管你還是農民的身份,儘管還有自己的自留地,也不是説你想修門面就修門面,想修住房就修住房的,要想再次申請新的宅基地基本不可能,想再修一個門面的想法,也僅僅是想法而已了。
總之,一切行為都應該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只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你的所作所為才是合法的。要是沒有合法手續就私自修建,最終難逃違章建築的命運,面臨的就是強制拆除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