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個月之內
終本案件6個月之內恢復執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已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人報告財產
2、已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並將符合條件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已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發現的財產不能處置。終本案件是指法院的執行案件,由於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裁定終止本次執行程序。
答,終本案件恢復執行時,只有條件沒有時間限制。
    終本執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執行六個月後,仍沒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和申請執行人不能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法律規定可終結本次執行。
   如果申請執行人以後能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法院可依法恢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