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兩個人是戀人關係,但卻總覺得不是有多麼夠愛。
比如,在同一個城市,兩個人居然一個月才見兩次面。
沒有對對方的深切思念,甚至沉浸在手機裏遊戲裏,似乎忘了還有個戀人。
兩個人在一起,朋友的一個電話就能叫走,朋友比戀人都重要。
重要的紀念日都能忘記,還有一大堆理由解釋。
如此種種,只能説明還不夠愛。
1、我們之間的感情還是不夠愛,我覺得我們之間的感情慢慢的變淡,彼此都不瞭解,不夠包容!
2、我們之間不夠愛,所以我們之間還是分手吧,往後餘生各走各的人生道路,從此以後再也不相往來!
3、我們之間還是不夠愛,愛得不夠,轟轟烈烈,感受不到任何愛的情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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