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考核獎發放方案是 :
1、班主任津貼由二部分組成,其中150元為基礎部分,100元為浮動部分。基礎部分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發放一次,浮動部分在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結束後對全體班主任從晨檢、安全、一日常規、兩操、班級成績等七個方面進行考評後,按考評結果分三檔發放,各檔人數均為班主任總人數的1/3,其中第一檔發放浮動部分的100%第二檔發放浮動部分的80%第三檔發放浮動部分的60%。
2、管理人員(校長、書記、副校長除外)津貼:70元/月(行政值班補助一律取消,自該條例通過之日起執行)。
3、加班原則上應為突發事件或學校組織的大型學生活動以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