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所作的一種分類科目,具體設類、款兩級。
《2007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將我國政府支出按經濟科目設為12類,類下設款,類級科目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轉移性支出、贈與、債務利息支出、債務還本支出、基本建設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貸款轉貸及產權參股、其他支出。
2015年,政府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在2014年的基礎上調整為9類,類下款級科目也相應作了調整。調整後類級科目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轉移性支出、債務利息支出、債務還本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