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可以,民法典取消了農村更低不可以抵押的規定,按照《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規定,耕地的經營權可以向銀行融資。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農村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並向發包方備案。受讓方通過流轉取得的農村土地經營權,經承包方書面同意並向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