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不可以管錢,是要賬款分開管理。出納管錢,會計管賬。賬款每月要核對清楚。
如果是一個人管錢帳,一個是管理混亂,一個是容易賬目不清,貪污腐敗。不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
即使是小公司也是要分清的。公司只要開始經營活動,就要配備好財務人員。這也是公司成立後對銀行,税務備案的必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會計人員只能管賬,不能直接管錢,出納人員的職能是專門管錢的。會計和出納不能同時兼任,要相互監督和牽制。也就通常所説的管錢的不能管賬,管賬的不能管錢。會計又可以分為,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税務會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