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在康熙字典的筆畫是:4畫
之:
(2) 同本義
之,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説文》
如語焉而未之然。——《禮記》。俞樾平議:“此之字乃其本義。未之者,未出也。”
(3)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之,適也。——《廣雅》
自伯之東。——《詩·衞風·伯兮》
之沛公軍。——《史記·項羽本紀》
之虛所賣之。(“虛”同“墟”)——唐· 柳宗元《童區寄傳》
之按康熙字典筆畫
之之按康熙字典筆畫有:之:拼音為:zh|(第一聲),筆畫為:3畫,部首為:丶,五筆為:pppp,繁體為:之。之,漢語通用規範一級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屬指事字,一説會意字。古字形從止,止下面一橫表示出發的地方,本義是往,到地方去。之常假借作代詞用。
之按康熙字典筆畫
之按康熙字典筆畫,在康熙字典裏,“之”字在康熙字典是:4畫。
1、之在字典中的解釋:
簡體字::之 繁體字:之 拼音:zhi 部首:丿 部首筆畫:1
部外筆畫:3 起名吉凶:吉 五行:火 簡體筆畫:3 繁體筆畫:4
姓名學解釋(僅供參考):
出國之字,名利雙收,學識淵博,官運旺盛,榮貴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