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式成長激勵體系是教師專業水平發展的激勵制度,一般可以分為五個梯級層次:教壇新秀、教學能手、骨幹教師、名師和領雁人才。
每個層次的教師評比方法都是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其中包括教學業績、師德素養、工作態度、教學年限和年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