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最多可以延期三個月辦理入職。
公務員考錄結束以後,發放錄取通知書必須在三個月之內入職。
如果延遲入職超過三個月就會被取消。考錄的資格。
需要延遲的情況,考生應當向招考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寫明情況,但最遲也不能超過三個月的時間。
不得超過3個月。在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暫緩錄用不得超過3個月。公務員主管部門對公示沒有問題或者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新錄用公務員應當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後,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