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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義務人申報和綜合申報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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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義務人申報和綜合申報區別

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和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區別區別在於: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的,意味着通過公司來代扣,適合上班族,選擇這項後單位會獲得你的申報信息,幫你申報幫你代扣,年終不需要再進行核算和申報,對於上班族來説比較省事。

綜合所得指的是工資薪金所得、勞務費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四項收入合一的綜合收入,這種方式預扣預繳的税率非常高。

扣繳義務人申報和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區別如下:

1、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是由扣繳義務人(任職單位)按月幫你預扣預繳,如果納税人申請了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任職單位每個月給納税人發放工資時候,會對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進行預扣,當月就能享受到減税福利

2、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是由納税人在每個納税年度結束後自行進行申報辦理,在下一年享受税收優惠。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税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税款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彙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税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税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税款,不辦理彙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