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各自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在某種情況下產生不同認識上的分歧,是很正常的事。
“吵架”只是夫妻發泄自己心中憤怒的一種外在表現。惡語相加、暴力傾向都是因“吵架”而轉化矛盾的一個過程。
夫妻“吵架”久了,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雙方“離婚”,各自尋找新的婚姻生活。走出這段失望、痛苦的婚姻。
這種情況下的夫妻,內心是脆弱的,“感情”完全是被一次又一次的“爭吵”而“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