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設用地是指第一條為適應我國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的要求,貫徹落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和《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需要,促進文化館建設項目節約集約用地,制定本指標。包括:
圖書展覽設施用地: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科技館、紀念館、美術館和展覽館、會展中心等設施用地。
文化活動設施用地:綜合文化活動中心、文化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等設施用地。
文化沒施用地包括:圖書館,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的科技館、紀念館、劇院、體育場、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設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