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到遷入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開具準遷證明
2、其次,攜帶準遷證到原户籍地,攜帶上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在校生需開具學校證明)至户籍科,拿到一張户口卡
3、最後,返回入户地,在户口卡上加蓋公安局(縣級及以上)的章,再到居民委員會開具接收户籍的證明信
4、攜帶以上證件及文件到將要入户的公安局户籍科上户口即可,並帶上辦理户口本的工本費(約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