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罪認罰醉駕是可以從輕處理的,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的案件,在量刑基準的基礎上酌情下調20%左右。
2、如危險駕駛案件,犯罪嫌疑人血醇濃度186.74mg/100ml,依照量刑指導意見及類似案例,應建議判處兩至三個月拘役,但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檢察院在量刑建議時,會下調至一至兩個月拘役。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入推進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