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發生自燃事故後,保險公司不會100%賠付。
1、產品本身的質量因素——廠家賠償
如果是由於汽車本身存在缺陷而引發自燃,造成人身、他人財產受到損害的,則由廠商或銷售商承擔賠償責任,需要賠償車主的所有損失。
2、人為因素——車主賠償
如果是由於人為因素造成的,比如遺留了易燃易爆物品在車輛、隨意改裝車輛線路導致故障等,則由自燃車輛的車主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這時就算買了車損險保險公司也是有權利拒賠的。
3、自然或意外因素——保險賠償
在《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中,就已經將“車輛因自然或意外因素而導致的自燃”納入意外事故,所以,因自然或意外引發車輛自燃,可以通過走車損險、三者險、車上人員責任險來賠償。具體賠償標準是:
(1)車損險:賠償自燃導致的自身車輛損傷部分
(2)三者險:賠償因自燃而造成的第三者車輛損傷、人員損傷、財產損失等
(3)車上人員責任險:對被保險車輛上的人員傷亡進行賠償。
如果你之前買了電動車自燃險是可以完全賠償。
電動車含自燃損失保險,同樣包括三責險和意外險,不過,由於增加了自燃險,保費分為100元、200元兩個方案,而保額三責險和意外險和上面一樣,多的自燃險,100元保費的保額為500元,200元保費的保額為800元。
質保期內,如果電動車因電池短路等質量問題導致自燃,廠家會全額賠付。
但非質量問題導致車輛自燃,廠家不予賠付。
用户只能通過保險公司尋求賠償,向保險公司尋求賠償的前提是車輛必須購買車損險。
購買自燃保險後,電動汽車發生自燃事故後,保險公司不支付100%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