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渭南市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2023年春節、元宵節期間,臨渭區主城區杜橋街道辦事處、解放街道辦事處、人民街道辦事處、站南街道辦事處、雙王街道辦事處、向陽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內繼續執行全區域全時段禁放政策。
對未經許可銷售煙花爆竹製品的,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