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宣政院是統領宗教事務和管轄西藏地區的一箇中央行政機構的設立有利於加強對西藏的管轄,元朝的時候西藏正式納入中央政府的管轄。
宣政院的官員,僧俗並用,是元朝設立的一個特殊機構。它既是管理全國佛教的事務機關,又是直接統領吐蕃的政務和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