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環境基金(GEF)成立於1991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幫助他們履行國際環境公約。全球環境基金是五個國際公約的資金機制,包括:《生物多樣性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以及《關於汞的水俁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