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槍不可以帶上高鐵。
根據《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
第一條 請勿攜帶以下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防暴槍等軍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含空包彈、戰鬥彈、檢驗彈、教練彈)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民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道具槍、仿真槍、發令槍、鋼珠槍、消防滅火槍等其他槍支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