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明因“個人原因”、“家庭原因”離職。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寫了“個人原因”也不是完全沒有風險的。如果離職文件中前後矛盾,就不足以證明是勞動者本人主動提出辭職的,這時候,用人單位還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離職時間一定要寫清
辭職申請書/通知書中,一定要説明擬離職日期。因為員工勞動關係的解除,作出即生效。所以,員工什麼時候離職,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