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送檢察院,是指偵查終結,查明犯罪事實,證據充分,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2、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的,應當記錄在案,隨案移送,並在起訴意見書中寫明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