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是許多國家行政法上一項重要的基本原則。學界通説認為,比例原則包含適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和狹義比例原則三個子原則。行政法中比例原則是指行政權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據這一前提外,行政主體還必須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進行。比例原則對我國行政法治建設具有很強的借鑑意義。
在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行為時,兼顧行政目標的實現和相對人權益的保護,如果在目標造成權益損害時,就應該讓這種損害在儘可能限制在最少的範圍和限度之內。在二者有適當的比例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