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辯和服辨要看用在什麼情況下,什麼語境中。一般情況來説,服辯比較正確,這個辯是辯論的辯,進行辯論賽,服貼辯手的精彩論述,服從辯論賽的結果,這可以稱之為服辯。服辨這個辨,是辨別的辨,辨別真假的辨,辨別結果出來了,只有同意和認可,沒有服不服這樣的説法!
服辯是對的。
服辯 [ fú biàn ]同“伏辯”。意思是中國古代指犯人對判決所做的服與不服的表示。罪犯如對判決不服,司法官應依其不服之狀,重新審理。歷代均有類似制度。
出自:魯迅《吶喊·孔乙己》:“怎麼樣先寫服辯,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