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貨不及時是指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按要求發貨。這種行為被列為不守信行為。它對下游企業是一種不可信的行業劣跡,同時它對自身企業形象也是一種傷害。所以在日常社會經濟活動中,這與人們常提倡的“以成信為本,信譽至上”的摡念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