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依託電子商務、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外賣、快遞等新業態平台靈活就業且辦理就業登記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按照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費數額50%的標準給予補貼,每人每年補貼金額高於100元的按照100元的標準執行,資金來源為就業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