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補貼一次。
最新購機補貼限額明確規定,補貼額在3萬元以下的機具,農業生產個人每户年度內享受補貼資金總額不得高於6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享受補貼資金總額不得高於15萬元。對於補貼額3萬元以上機具,每户年度內不得超過1台(套),農機合作社不得超過6台(套)。 如果享受補貼購買的農機具如出現質量問題,應首先向農機銷售商提出“三包”服務要求,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按程序向當地農機質量監督部門進行投訴,也可向法院起訴解決。對補貼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違規操作問題,可向農機主管部門反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