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不一樣的
老人去世的前三年,每個週年的忌日都要去祭祀。我們一般的風俗習慣是老人去世第三年忌日比較隆重,過了三年就不是忌日去拜祭了,一般在清明節,農曆10月1日和年三十去拜祭就可以了。各地風俗有所不同,在長治地區,如果老人去世,祭祀週年,從第一年要連續祭祀十週年,然後到二十年時祭祀,三十年,五十年,不過做五十年的週年很少,那需要子女活到高齡才行。如果是祭祀去世老人生日,需祭祀到三週年就再不祭祀!這種事情每個地方的風俗習慣有所不同,人留後草留根,祭祀老人一是表達自己對親人的懷念,二是遵守當地風俗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