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字寫在方格中間位置,字的重心與格的重心點重疊。
2、標題寫在紙張居中位置,如果不能居中,可偏左一格。
3、正文每一自然段的開頭空兩格。
4、字的大小適當,大小一致,一個字佔格的三分之二左右。
5、標點符號使用規範,一個標點符號一般佔一格。前引號、前書名號、前半括號等不能寫在每行的最後一格。逗號、句號、感歎號、頓號、分號、冒號、問號等不能寫在每行的第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