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真正的財閥第二代第三代所屬的經營繼承人集團。
二是雖然不掌握經營權,卻生來便是大股東的繼承人集團。
三是重視名譽多於金錢的法律界,醫學界,學者,政界人物的第二第三名譽繼承人集團。
四是因為顧忌社會輿論而錄取單親家庭子女和貧困層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