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具體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無此罪的規定,一般來説跟蹤他人的行為是不構成犯罪的,但在跟蹤的同時還有其他的行為,可能其他的行為會被認定為犯罪。
但在跟蹤過程中有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行為的,則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